安全用藥
什麼叫做藥?
凡能預防、減輕或消除人體疾病症狀之發作,以恢復正常生理機能或增強體內機能,或用以協助疾病之診斷的物質或混合物稱為藥物,會對我們身體的生理上、心理上、機能上、結構上會有影響。
藥不分中藥、西藥,不正當的使用就是毒。藥被吃到肚子裏面,無法分辨是中藥還是西藥,所以『藥可以治病,亦可以致病』,是一體的兩面,必須要有藥師調劑或指示才可使用。
藥師能為您做什麼?
1.藥師執業於醫院、診所、藥局、藥廠、行銷、鑑定、檢驗、公共衛生、健康教育…。
2.藥局提供藥品調劑、保健食品、健康食品、營養食品、婦幼用品、醫療器材、藥物諮詢、自我照護…。
3.醫師診斷開處方,藥師評估處方後調劑,依其專業服務病人最安全。
藥怎麼吃?
領到藥品時應核對藥品數量,問明白用藥方法、時間:
1.口服藥品應以溫開水服用。
2.服藥應依每日規定時間。
3.飯前與飯後服藥時間標準化。
4.不要以茶、果汁、牛奶、咖啡等刺激性飲料配服藥品。
5.須按醫師、藥師指示的用法及劑量服用藥物;未經醫師指示,不可擅自改變藥品劑量或停藥。
6.如果忘記服藥,想起時應立即服用,若已接近下次服藥時間,就不必再服。
7.若覺得藥品沒有作用或發生任何異常狀況或副作用時,要立刻告知醫師或藥師。
8.注意藥品名稱、警語及有效期限的標示。
9.痊癒後之剩藥,不可任意服用或提供他人服用。
10.有用藥問題一定要詢問醫師或藥師等專業人員。
11.兩種以上眼藥水,應間隔5-10分鐘。
12.外用藥膏不可吞服或塗抹眼睛。
沒有吃完的藥品要如何處理?
藥品丟棄在土壤內會污染土質,破壞環境,若民眾有未服完之藥物,如為一般家庭廢棄藥品,此時把廢棄藥丸從包裝中取出集中於夾鏈袋內,如有藥水也倒入夾鏈袋,密封起來隨著家庭垃圾交與環保清潔人員。
如為基因毒性廢棄藥品,如抗腫瘤藥物等化學治療藥品,則需拿回醫院,由醫院依照醫療廢棄處理,不要亂丟。
以上資訊出處為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-用藥宣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