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吸照護病房

通過健保局評鑑成績名列前茅  

 特色

本照護病房秉持著專業、愛心、耐心,使病人得到有尊嚴及良好的專業醫療品質照護,並且提供人性化之病房,病房整體設計給病人有「家」的感覺。

 呼吸照護病房成立宗旨

94年1月成立,提供長期依賴呼吸器病人得到全人醫療的照護,使長期住院的病人生命受到尊重,並也秉持著醫院的任務,來服務鄰近地區慢性長期呼吸器的病人。

 醫療照護團隊

本照護病房有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、腎臟專科醫師、心臟專科醫師、外科專科醫師、呼吸治療師、個案管理師、護理師、營養師、藥師、復健師、社工、病人服務員,提供病人全程照護及完整的醫療品質。

 醫療設備

  1. 設有洗腎病床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  2. 活動型X光機、多功能血氧監視器
  3. 每床皆配置有中央氧氣設備、呼吸器及抽痰設備  

單位介紹

      總床數30床,其中4床配置洗腎設備。         

 住院條件:

  1. 病情穩定需長期使用呼吸器病人。
  2. 呼吸器依賴準備居家照護。
  3. 病情不穩定但不符合繼續住加護病房的條件,即呼吸使用超過21天者。
  4. IDS第二階段入住RCC依賴呼吸器連續使用42天以上之患者。

 住院流程:

  1. 轉入本照護病房前請致電洽詢床位
    電話:04-8326161轉2600或2601
    個案管理師或護理長
  2. 流程:預定入院日期時間→本院派救護車及護理人員接送至本院急診→醫師開立住院醫囑→家屬辦理住院手續。

 服務範圍

  1. 依據長期呼吸器重大傷病卡患者之治療如:呼吸器、氧氣、抽痰等持續醫療處置治療等。
  2. 24小時全人照護包括身體之清潔、管灌飲食等。
  3. 由他院轉入時救護車車資由本院免費提供(彰化),特別護士費用另計。

 住院需攜帶之證明文件

  1. 病人之健保卡及身分證。
  2. 病人之重大傷病卡。
  3. 病人病歷摘要或醫師轉診單、 呼吸照護紀錄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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