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檢體採集後應置於夾鏈袋或容器內,妥善包裝好防止檢體外漏污染,並註明採  檢日期時間。
  2. 在可能的情況下運送檢體時需蓋口朝上直立放置,以促進凝固完全,同時也可以降低管內血液晃動程度以有效降低檢體溶血的可能。
  3. 採檢後未離心檢體,建議在兩小時內,室溫(23~27℃)下儘速將檢體送至實驗室,進行血球與血清(或血漿)分離,未離心之檢體不可冷藏,以防止檢體溶血。
  4. 下列檢驗項目檢體採檢後應立即冷藏:catecholamines、pyruvate、gastrin以及parathyroid hormone(i-PTH),且傳送時應維持冷藏(2~8℃)狀態。
  5. Blood gas、ammonia、lactic acid應以冰浴傳送,冰浴時可將檢體立即置於碎冰或冰塊與水混合物中加以保存。避免直接將檢體置於大量碎冰或冰塊中,因為冰塊與檢體間無法充份接觸。碎冰或冰塊與水混合物的高度應超過容器內檢體高度。
  6. CBC、尿液、細菌培養(尿液、痰液)、之檢體如無法在兩小時內送達實驗室,請以冷藏方式傳送;已分離的血清/血漿可以冷藏方式傳送,在室溫下放置時間需不得超過8小時。
  7. 細菌培養(Pus、體液)、病理、細胞抹片檢體請在室溫下傳送。
  8. 精液採取後30分鐘內室溫下傳送。

連絡人:李翠綺 (員榮分機 283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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